关于组织开展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1文章来源:机关党委浏览:6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进一步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好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展现党员先锋模范风采。校党委拟将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定为“大学习大讨论,抓党建促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18(第二周星期四),不少于2个小时。

二、活动主题

大学习大讨论,抓党建促发展

三、活动内容(参考)

1.坚持“两学一做”,认真开展“大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开展“风雨六十年,精读六十篇”和“党章大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学习篇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章,始终把党章中的各项规定作为自己生活、工作、交往的底线,用实际行动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

2.聚焦教育思想,认真开展“大讨论”广大党员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新思想新要求,通过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使学校各方面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上来;聚焦到教育工作的“两个根本”上来;落实到“以本为本,四个回归”上来,投入到建设一流学科、一流本科和一流人才培养上来。

3.缴纳11月份党费。

四、活动要求

1.突出党性、党味、党责和党情,强化活动庄重感和仪式感,活动当天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

2.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前组织召开支委会,认真策划“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按时、全程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3.确保全员参与,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和个别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另行“补课”或专人联系、送学上门,确保全员参与。

4.各党支部要将活动过程记录在册,收集图片或视频资料整理存档,并在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传到先锋网。

  

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1.关于召开机关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近期工作部署会议的通知(2018年11月1日).docx2.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docx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章重要论述的部分内容.docx4.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党章大学习”活动的通知.doc5.关于组织开展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1029.doc6.机关分党委对组织开展好“党章大学习”和十一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几点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