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作职责
分党委书记在机关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机关分党委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工作要点的精神和机关工作的实际,组织研究和制定好分党委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认真抓好分党委和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努力促进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积极协调机关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努力推进机关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机关党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负责主持分党委委员会议、分党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讨论、研究、沟通和决定各种问题。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及发展新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六、抓好机关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和职工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指导和支持机关工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的凝聚力。
八、开展好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考核、民主测评等项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在机关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机关分党委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分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分党委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三、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正确掌握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和管理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五、做好机关分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六、负责组织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工作。
七、完成机关分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宣传委员在机关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机关分党委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根据校党委的指示,结合机关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并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组织党课学习,协同分党委组织委员抓好对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指导和推动机关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开展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素质。
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及时了解和介绍机关分党委相关工作信息。
五、完成机关分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在机关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机关分党委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经常了解并向分党委反映党员、干部执行党章、遵守党纪的情况。
二、组织开展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的活动。
三、积极做好机关党政干部的廉政建设工作。
四、受理党员申诉和控告,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
五、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六、完成机关分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统战委员在机关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机关分党委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二、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三、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
四、完成机关分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密委员工作职责
保密委员在机关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机关分党委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二、及时了解党员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做好保密防范工作。
三、协助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保证安全。
四、协同行政部门调查分析本单位出现的泄密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五、完成机关分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会工作委员工作职责
工会工作委员在机关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机关分党委的工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工会工作的要求,结合机关工会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培训、交流、观摩和有益的文体活动等,创新工会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活动效果和质量。
二、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认真做好机关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抓好机关工会自身建设,指导各工会小组的工作。
四、发挥工会群众工作优势,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增强教职工的政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五、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掌握教职工的愿望、要求,切实关心并认真解决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中的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职工活动,认真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六、完成机关分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青年委员在机关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共青团支部工作和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共青团组织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分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机关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二、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奉献,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组织和发动团员和青年参加和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活跃文化生活,增强机关工作活力。
四、完成机关分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秘书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分党委日常事务工作,做好文件材料的起草,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2.负责机关分党委公章的使用管理,文件收发传阅和归档工作,做好文件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3.负责机关分党委各种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整理归档工作。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好发展质量关。做好党员名册管理,党员人数统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及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机关党建网页的维护工作,及时报道机关分党委的各种学习与活动信息。
6.负责指导机关各党支部规范使用 “天津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信息系统”,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7.担任机关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召集中心组成员及中心组(扩大)会议成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负责学习签到登记,做好学习及集体研讨记录,负责机关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档案建设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和机关分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