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文章来源:机关党委浏览:299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优良学风建设,引导全体党员守正创新担历史使命、凝心聚力促学校发展。现就开展好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4月11日(4月第二周星期四),不少于2个小时。

二、活动主题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为六大部分,20条。《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对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强新时期党的政治建设提供基本遵循,目的是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要原原本本学习,深刻认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意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担当作为,主动领取任务,以实际行动予以贯彻落实,促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在我校落地生根,确保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为建设具有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水平工业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教师党支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习近平同志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对全党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教师无上光荣,每个教师都要珍惜这份光荣,爱惜这份职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做老师就要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办学治校的基础与前提,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各教师党支部和全体教师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通知》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施方案》(津工大党[2018]32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天津市《严禁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规定》,加强警示教育,以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通报的教师队伍中师德师风失范、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教师引以为镜为戒。要结合《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奋斗 争创一流”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津工大党[2019]36号)总体安排,开展好“树师德 展师风 铸师魂”系列活动,树立我校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

3.学生党支部:优良学风建设 学生党员在行动

学风建设是学校永恒的主题,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良好学风也是广大学生成长成才巨大而无形的精神力量。各学生党支部和全体学生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以交流座谈、榜样宣讲、志愿帮扶等形式,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做起,以学生党员的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弘扬科学道德精神,遵守考风考纪,求真知识,学真本领,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争创“一流学风”,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

三、活动要求

1.突出党性、党味、党责和党情,强化活动庄重感和仪式感,活动当天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

2.要注意深入学习、直面问题、解决问题,防止活动开展简单化、走过场、流于形式。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前组织召开支委会,认真策划“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按时、全程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3.确保全员参与,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流动党员和个别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另行“补课”或专人联系、送学上门,确保全员参与。

4.各党支部要将活动过程记录在案,收集图片或视频资料整理存档,并在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传到先锋网。

5. 主题党日活动当天,缴纳当月党费。

 

                   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