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文章来源:机关党委浏览:233

各党支部: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机关党委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机关各党支部紧密聚焦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项目,全力将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扎实推进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总结提炼各党支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方位、多层次挖掘、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优秀案例、优秀事迹,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引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师生满意度,为建设具有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保障,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按照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以“创新、质量、服务”为主题,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重点围绕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遇到的瓶颈和梗阻问题、“一个支部办一件难事”活动、解决一件急难愁盼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及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形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受到师生欢迎的优秀案例、优秀事迹。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二、活动安排

    1. 组织申报

    各支部根据评选内容组织好案例申报。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积极主动思考,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每个支部至少申报一项(集体或个人)。

集体申报的案例要紧扣本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认真挖掘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项目,讲清楚工作背景(目标)、具体举措、实际效果、经验体会。

个人申报的案例要紧密结合岗位职责,突出具体负责或参与的某项(某类)工作,在讲清楚工作背景(目标)、具体举措、实际效果、经验体会的基础上,可增加对工作的比较研究和创新性思考。

文字材料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要切实可行,切实体现:为群众解决了某方面的难题,具有创新性、或对常规工作进行提质增效。题目自拟(原则上不超过20字),内容真实准确,适宜公开。

    相关材料请于1116日前报送机关党委。报送的材料包括:申报表、文字材料、图片材料,请将每个案例整理为一个单独的文件包,并以“支部+案例名称”命名。

    2. 组织评选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由分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机关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组成评审组,以线上线下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3. 表彰展示

机关党委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予以表彰,并结合支部书记述党建进行展示。

4. 宣传总结

及时总结开展案例评选活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官网官微、主页专栏等媒介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积极地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机关营造创优争先、为民服务、担当有为的浓厚氛围,力争打造机关党建新品牌。

 

机关党委“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申报表.docx

 

 

 

中共天津工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