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文章来源:机关党委浏览:10

各党支部:

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意义

《纲要》是首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面向中长期的质量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新时期质量工作的新方位,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纲要》综合考虑未来一个时期国内外质量发展趋势,对我国质量强国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为新时期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学习宣传贯彻好《纲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增进民生福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有力抓手。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双一流”高水平大学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为开创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深刻领会《纲要》的核心要义

《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全民质量素养,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国。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纲要》以建设更适配的质量供给体系、高水平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现代化的质量治理体系为主攻方向,部署了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特别强调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着力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各基层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分层次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面理解和把握《纲要》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纲要》确立的指导思想、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结合学校和各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认真组织开展《纲要》学习宣传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贯彻《纲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的重要论述,综合利用多种形式手段,大力宣传质量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高潮,营造良好校园氛围。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自即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采取中心组学习、专家解读、培训讲座、线上线下设置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有效衔接,与推动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结合起来,立足学校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大力宣传质量强国建设成效、质量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提高质量意识和素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全面抓好《纲要》贯彻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要聚焦《纲要》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部署要求,统筹着眼长远规划落实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针对难点堵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研究,狠抓推进落实。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大思政课”综合改革,完善“五育并举”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学校“双一流”建设,努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切实增强学校创新策源能力,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天津市“十项行动”。